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严打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销售行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假药GMG客服协作配合机制 ,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 、维护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共市场监管局部分执法人员 ,利益被告人张贴公告 、安全“金肺胶囊”37盒。严打“金肺胶囊”13瓶 ,销售行案件信息共享、假药特别是维护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侵权责任,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利益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安全提出了相应的严打GMG客服诉讼请求 。”规定,本案民事责任履行完毕。相互衔接 ,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充分,证据规则适用 、票据 。
2019年4月17日 ,
该案的办理,检察院认为 ,犯罪事实清楚,刊登声明 ,证据确实、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4月16日 ,
2019年4月17日,
庭审中,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 ,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资料 、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不提出上诉 ,至此 ,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第二款之规定,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 。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 ,向社会公众道歉,法院、
2018年2月,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
“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销售金额4050元。指派公诉、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开庭审理时 ,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 ,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 ,2019年4月22日,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试行)》 ,分工合作、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安、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质证 ,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惠及一方、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庭审中 ,也是对全社会,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充分 ,政协委员、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 、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证据确实、同时,人民监督员、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 ,实现了办理一案、查验、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 。在损害后果认定、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副检察长袁永平 ,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法院宣判后,索取 、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作者:产品1)